为进一步提高青州市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水平、提高参保人员生育意愿,今年年初,青州市医保部门调整了与生育相关的医保支付政策,让广大育龄妇女在生育报销时享受到更大的优惠。新政策落地后,前期已按定额报销的也可通过补差享受新的优惠政策。
据了解,此次政策调整一是调整参保职工生育的医保支付政策;统一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待遇。其中,产前检查费为800元;职工政策范围内住院生育医疗费改为按比例进行支付,不设起付标准,支付比例为90%。
二是调整参保居民生育的医保支付政策。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定额支付标准,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一孩、二孩、三孩住院分娩医疗费医保支付分别提高到1000元、1500元、3000元。实际发生费用低于定额支付标准的,按政策范围内实际核算金额进行结算。
调整后的政策自2023年1月20日开始执行,即2023年1月20日起因生育产生的医疗费用按新政策报销,前期已经按定额报销的,医保部门将统一统计后通知参保人员进行补报。
工作人员提醒,因居民参保人员生育一孩、二孩、三孩的分娩补助标准不一样,所以参保居民需凭卫健部门出具的一孩、二孩、三孩纸质版《生育服务手册》或电子版《生育服务手册》(《生育登记证》)才能享受到分娩补助待遇。
截至目前,青州市医保部门已为前期按定额800元报销完的734名参保居民补差合计49.82万元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