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青州市弥河镇在加强村级管理工作中,积极推行“421”工作法,实现了民主决策、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,促进了村级各项工作健康和谐发展。

2009年,青州市弥河镇赤涧村从实际出发,探索建立了以“四议两公开一监督”为主要内容的“421”工作法,对村级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实施流程进行了细化、规范,实现了议事决策程序化、财务支出规范化和村级工作监管日常化。镇党委及时总结推广了这一做法,经过制度层面的完善、内容层面的丰富和实践层面的拓展,走出了一条村级管理的新路子,2011年开始在全市各镇街行政村广泛推广。目前,“421”工作法已成村级重大事项的议事程序。

健全完善议事程序,保障党员群众的参与权和决策权。明确决策程序,要求村级重大事项必须按照党组织提议、村“两委”会商议、党员大会审议、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的四步规程组织实施,把决策权交给党员群众。坚持镇村联动,镇党委为每个行政村派驻一名指导员,在村级事务中发挥引导督办、解惑释疑的作用,并监督检查“421”工作法运行情况,确保扎实顺利运行。健全完善公开制度,确保村级民主管理有序推进。建立事项公开运行制度,通过公开栏、广播等形式,对决议事项的内容和实施结果进行全面公开;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列席村“两委”会议,报告收集到的意见建议。完善村级民主活动日,各村每月开展一次以“干部说事、群众问事、民主议事、限期办事、定期评事”为主要内容的“民主活动日”活动,由村党支部书记向参会的党员和群众代表通报全村工作情况,现场回答党员群众的问题。健全完善监管和责任追究机制,加强村级工作监管力度。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,要求全程参与村级重大事项的决议、公开和实施,对村级党务、村务及社会事务进行全程监督;对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征集村民意见和建议,依照程序参与议事,参与村集体的财务管理,审核村级财务及相关的经济活动。同时,及时向村民宣传法律法规、上级政策、村级决策和其他村务;向村“两委”反馈村民代表和村民的意见、建议和要求,通过加强双向沟通,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。

村党支部领导能力有效提高,推进了村级工作开展。推行“421”工作法有效解决了一些基层干部不敢干、不愿干、不会干的问题,使农村工作决策有了思路、发展有了抓手、稳定有了保证。赤涧村原来村庄人口多、村情复杂,通过全面推行“421”工作法,村里各项重大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更加规范,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,现在已发展成为远近闻名的先进村和带头村。村级民主管理水平不断提升,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。“421”工作法促进了民主管理活动的经常化,从制度上防止了村级权力滥用,解决了疑难事务和复杂矛盾,密切了干群关系,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。共谋发展的合力进一步增强,经济社会实现了科学发展。基础牢,事业兴。镇党委以提升村级管理水平为切入点,高水平善治乡村,把“421”工作法运用到镇村道路、环卫改革、地上附属物补偿管理等民生工程和社会事业中,提高了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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